close

美國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總統選舉,同時也舉行國會選舉
跟台灣一樣,任何人的總統任期都不能超過兩屆。

美國總統不是由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的﹐而是由各州選舉人團根據普選結果選出的。

因此﹐決定總統大選勝負的﹐不是看候選人所獲得的總選民票數有多少﹐而是看他得到的選舉人的票數有多少。
美國是由50個各自獨立管理的州所組成,而每個州所擁有的選舉人票數也不盡相同。
各州選民於大選年11月第一個星期一的次日投票選舉總統及副總統。每州所得的選舉人票相等於該州的聯邦參眾兩院的人數,

因此每州最少會有三張選舉人票。現時美國除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外,獲得最多票數的候選人可全數取得該州的選舉人票(即所謂的winner-take-all)。

而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方面,獲最多票的候選人會取得兩張選舉人票,而其餘的選舉人票會分配給勝出各個聯邦眾議院選區的總統候選人。
由下面這張圖可以看的出來,州與州之間的選舉人票數差距很大
有的州才3(如阿拉斯加州),有的州高達55(如加州)
因此只要能拿下那些選舉人票較多的州,該候選人獲勝的機會就越高。

以2012總統大選為例

民主黨歐巴馬拿下26州而共和黨羅姆尼拿下24州表面上似乎差距不大

但選舉人票數卻是332:206有著不小的差距

 

這樣的選舉制度下也造就了一些不公平的現象
winner takes all讓候選人或是兩大黨會投入較多資源在那些選舉人票多的州上讓這些州的建設能更容易進行,人民也更容易被照顧到;

而那些選舉人票非常少的州就成了相對弱勢,資源遠不如其他州,也更容易被候選人忽略。

 

以民主的角度而言
每一個人的一票應該是同等重要
不應該因為你所居住的地方,年齡,學歷或是社會地位而有所不同
美國是個擁有民主歷史如此悠久的國家
竟然會採用這種違反平等的選舉制度
或許這種制度的背後可能有我所沒想到的思維吧~

arrow
arrow

    aromaly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